010-85987996

【公告】2022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22-03-10

根据2022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计划于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本年度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鉴定内容鉴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方向: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鉴定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二、鉴定机构参加本批次鉴定的机构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鉴定站。如鉴定站因疫情等原因暂停考核将另行通知。三、鉴定对象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申报条件并取得预报名资格的人员。在鉴定一体化系统中参加过考核且有补考资格(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四、报名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可点击附件各鉴定站名称查看。五、报名方式已预约报名考生首先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补考报名考生需在3月13日8时—3月14日20时登录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方网站【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六、鉴定费用具体以当地鉴定公告为准。七、疫情防控具体以当地鉴定公告为准。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2年3月9日          

【通知】甘肃省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2-03-09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政策咨询、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以下6个专业: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一个考试周期内如更换专业,合格成绩将无法滚动。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通过相应应试科目。(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22年6月11日上午: 9:00-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14:00- 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2 年6月12日上午: 9:00-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二)考点设置本次考试除在省直考区设置考点外,同时在14个市州考区设置考点,报考人员须按照现工作地或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具体考试地点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考场承载能力由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最终以准考证为准。四、报考条件(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级别为“考全科”。(二)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专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免试一科”。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免试二科”:免试科目人员须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现场审核。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增项专业”。五、报名时间及程序请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http://gansu.nomax.vip/tip)或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选择“网上报名”,按照规定程序报名。(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7 日9:00至2022年3月16日18:00(二)报名程序1.考生注册。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3.填报信息。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增报人员需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凡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4.打印报名表。报名人员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报名表,留存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前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防止传错照片等,务必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未按系统要求打印报名表的考生将无法继续报名)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再修改。5.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打印完报名表后等待网上资格审核,政策咨询、报名条件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解答、报名人员信息修改等问题,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咨询电话:0931- 4658602、4657806、8487394、4659970、4659952、8436230    咨询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6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系统技术操作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电话: 0931—4676230、0931—46702786.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3月7日至3月18 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gansu.nomax.vip/tip),按要求缴纳考务费和考试报名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需要开据发票的考生,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点击便民服务专栏中“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1元(收费依据详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考试报名费(收费依据详见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甘价服务〔2005〕280号,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甘财税法〔2020〕3号)。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必须于2022年6 月7日至6月12日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http://gansu.nomax.vip/tip)或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选择“网上报名”,按照流程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六、疫情防控要求(一)应试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前14天开始申领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二)应试人员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手机界面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考点。(三)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非绿码的应试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四)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进入考点检查前要佩戴口罩并出示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进入考场后,要全程佩戴口罩。(六)应试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因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动态变化,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中心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      七、其他注意事项(一)报名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虚假信息、提供虚假审核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相关部门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1.报名期间取消报考资格。2.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3.考试成绩合格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4.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四)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若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的,视具体情形给予违纪处理。提醒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同时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六)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七)请应试人员考前认真检查身份证有效期限,如考试当日前过期者,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缺一不可,两证不齐、证件过期或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专业对照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日

【通知】宁夏自治区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2-03-09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二级建造师工作计划,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注意事项6月11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公共科目,全部是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专业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之一。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3.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月12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方式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取得合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证书。    在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修改报考专业的,只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不保留专业实务科目成绩,否则不允许改报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二级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相应科目:    1.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增报专业”级别,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时须上传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后核发自治区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我区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后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原则上只接受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地区的报考人员,为方便考后审核,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五市审核点。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00至3月30日23:00。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宁夏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网上报名要注意以下事项:    1.用户注册。新考生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并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注册完成后,必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报考须知。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内容和相关要求,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3.确认基本信息。考生对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的信息无法修改。    4.上传照片。报名时按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照片,照片采用近期白底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保证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正确选择考试级别、专业、科目,完成信息填写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打印报名表后不能自行修改。缴纳报名费前确需修改信息的,可在“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提交信息修改申请,48小时后即可自行修改信息。         (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即可缴费,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7日9:00至3月31日23: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按照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7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2日9:00。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     拟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五市考试机构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五)咨询电话。报名系统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工作日)4000010370,全区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1)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2)2012599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53)2033664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0954)2662806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5)7063920     五、有关事项    (一)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在日常监管中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二级建造师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通过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考试,人事考试机构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报考人员切勿轻信社会培训机构虚假“保过”宣传。对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依法追究责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知】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2-03-09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22〕5号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厅办发〔2022〕1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6月11日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月12日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二)考试设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二、报考条件(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三、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3月14日至4月13日。(二)资格核查时间3月14日至4月14日。(三)缴费时间3月14日至4月15日。(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4月25日至12月31日。(五)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6日至6月10日。四、告知承诺制(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报名程序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网上报名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报名。2.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先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在线核查“未通过需人工核查”或“可继续验证或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填写报名信息表环节按报考条件上传学历证书等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有关说明见附件1。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审核通过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二)资格核查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的,将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根据学历验证情况,按报考级别、条件等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自动或人工核查。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三)网上缴费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四)电子发票打印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五)准考证打印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成绩。(二)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四)证书领取此项考试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考生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七、考试须知(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请考生沿裁切线自行将答题卡小心撕下。(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需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1.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信息认证有关事项的说明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5.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及报考专业范围的说明6.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3月9日

【通知】2022年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和二级造价师考试计划已出!

2022-02-23

北京地区2022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日期:2022-02-23    序号考试名称考试日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1咨询工程师(投资)4月9、10日2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4月16、17日3一级注册建筑师5月14、15、21、22日4二级注册建筑师5月14、15日5监理工程师5月14、15日6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5月21、22日7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5月28、29日8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5月28、29日9注册核安全工程师5月28、29日10北京市二级建造师6月11、12日11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6月11、12日12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6月18、19日13经济(高级)6月18日14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口译6月18日15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笔译6月19日16设备监理师9月3、4日17注册测绘师9月17、18日18审计(初级、中级、高级)9月25日19出版(初级、中级)10月15日20通信(初级、中级)10月15日21注册城乡规划师10月22、23日22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10月29、30日23统计(初级、中级、高级)10月30日2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11月5、6日25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11月5、6日26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1月5、6日27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11月5、6日28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口译11月5日29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笔译11月6日30经济(初级、中级)11月12、13日31一级造价工程师11月12、13日32一级建造师11月19、20日33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预计10月公务员类考试3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预计11月底35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预计12月注:本表中未涉及的考试另行通知。

【通知】甘肃省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2-15

甘人社通〔2022〕6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现就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考试机构按照《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2022年度各项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市州考试机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甘肃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加强科学精准防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应考尽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确有困难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考试变更有关事宜,并做好后续服务管理工作,确保稳定。  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机构将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国家和甘肃省均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11日    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四川省发布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二造考试安排两次

2022-01-28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四川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请按照《四川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二、各地要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安全和稳定。上年度暂停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及我省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个别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附件:四川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wps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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