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5987996

2023年海南初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各市县财政局,各位考生:海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工作,并根据需要委托考点所在地级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考务工作。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5.具备博士学位。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五)本通知“二、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五、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及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18:00-20:005月13日高级会计实务(三)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生统一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设海口、三亚考点;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只设海口考点,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考试。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8:00。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考生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四)网上缴费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考生缴费完成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若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缴费前自行登录修改。报名收费票据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需要打印票据的考生请按附件2第三条“关于电子票打印”的提示打票。七、资格审核八、其他考务日程安排(三)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全省各报名资格审核点完成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

2023海南中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各市县财政局,各位考生:海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工作,并根据需要委托考点所在地级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考务工作。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5.具备博士学位。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五)本通知“二、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财务管理 18:00-20:00 5月13日 高级会计实务(三)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生统一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设海口、三亚考点;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只设海口考点,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考试。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至7月8日18:00。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考生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四)网上缴费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考生缴费完成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若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缴费前自行登录修改。报名收费票据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需要打印票据的考生请按附件2第三条“关于电子票打印”的提示打票。七、资格审核八、其他考务日程安排(三)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全省各报名资格审核点完成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

2023年安徽中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内容简介:2023年安徽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8:00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精神,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报名我省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资格前审”,即在报名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因此报考我省初、中级考试的考生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高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在高级会计师评审时一并审核,报考我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无需信息采集(一)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ah.gov.cn/zdzt/hjgl/index.html。(二)初中级报名时间初 级信息采集起止时(含采集审核未通过)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23日24:00信息变更起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27日17:00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2:00缴费起止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8:00信息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7:30 中 级信息采集起止时间(含采集审核未通过)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6日24:00信息变更起止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9:00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2:00缴费起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18:00信息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0:00特别提醒:“含采集审核未通过”是指信息采集审核不通过,再次提交信息采集材料的,仍然属于信息采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和报名缴费而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报名期间信息采集或变更量大,为避免集中报名和审核拥挤,建议尽量提前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三)初中级报名流程考生务必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内按照报名流程(见附件1)进行报名缴费。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及时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考生慎重报考,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不能退费。(四)高级报名流程及时间考生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进行登录报名。高级报名起止时间为2月7日至2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8:00,逾期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流程:注册—>网上报名—>选择“高级”—>报名承诺—>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五)报名费及发票我省报名缴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和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初、中级每人每科56元,高级每人100元。网上缴费系统采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及银联卡支付。缴费成功后,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czpj.ahzwfw.gov.cn:8888),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只在报名时显示,请注意保存),自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六)注意事项1.严格属地报名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属地报名原则,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进行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时,认真审核工作地、户籍地、学籍地和学历学位等相关内容。2.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填写采集信息和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上传错误、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3.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照片需经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系统提供下载)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正常上传,源文件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一)考试时间级别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初级5月13日至17日8:30-11: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14:30-17: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9月9日至11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高级5月13日8:30-12:00高级会计实务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3.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2年12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4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5月9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6月16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6月3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6.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3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8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9月6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10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全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6.2023年10月31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7.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六、其他事项(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加大力度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任务,做好本地区考生咨询答疑等服务工作,确保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任务顺利完成。(二)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省、市级会考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社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六)2023年11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2.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电话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原文链接:http://czt.ah.gov.cn/zdzt/hjgl/tzgg/147332351.html

2023年安徽初级会计师报名简章

2023-01-04

内容简介:2023年安徽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18:00。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精神,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2023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二、考试科目(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四、考试报名我省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资格前审”,即在报名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因此报考我省初、中级考试的考生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我省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高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在高级会计师评审时一并审核,报考我省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无需信息采集(一)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ah.gov.cn/zdzt/hjgl/index.html。(二)初中级报名时间 初   级 信息采集起止时 (含采集审核未通过) 2022年12月20日至 2023年2月23日24:00 信息变更起止时间 2022年12月20日至 2023年2月27日17:00 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 2023年2月28日12:00 缴费起止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 2023年2月28日18:00 信息审核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7日17:30   中   级 信息采集起止时间 (含采集审核未通过) 2023年5月1日至 2023年7月6日24:00 信息变更起止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 2023年7月10日9:00 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7月10日12:00 缴费起止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7月10日18:00 信息审核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0日10:00 特别提醒:“含采集审核未通过”是指信息采集审核不通过,再次提交信息采集材料的,仍然属于信息采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和报名缴费而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报名期间信息采集或变更量大,为避免集中报名和审核拥挤,建议尽量提前完成信息采集或变更。(三)初中级报名流程考生务必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内按照报名流程(见附件1)进行报名缴费。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及时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考生慎重报考,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不能退费。(四)高级报名流程及时间考生直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进行登录报名。高级报名起止时间为2月7日至2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8:00,逾期导致不能报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流程:注册—>网上报名—>选择“高级”—>报名承诺—>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五)报名费及发票我省报名缴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和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初、中级每人每科56元,高级每人100元。网上缴费系统采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及银联卡支付。缴费成功后,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czpj.ahzwfw.gov.cn:8888),输入20位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只在报名时显示,请注意保存),自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六)注意事项1.严格属地报名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属地报名原则,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在进行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时,认真审核工作地、户籍地、学籍地和学历学位等相关内容。2.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填写采集信息和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上传错误、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3.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照片需经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系统提供下载)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正常上传,源文件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五、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一)考试时间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 5月13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3.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二)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2年12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4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5月9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初、高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6月16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6月30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6.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1.2023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明确本地区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式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事项。2.2023年8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3.2023年9月6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4.2023年9月9日至11日组织中级资格考。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及时上报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和违规情况。5.2023年10月12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全省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6.2023年10月31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发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7.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六、其他事项(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加大力度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和变更审核任务,做好本地区考生咨询答疑等服务工作,确保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任务顺利完成。(二)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省、市级会考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社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六)2023年11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2.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电话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czt.ah.gov.cn/zdzt/hjgl/tzgg/147332351.html

【通知】关于取消北京地区2022年二级建造师、注册建筑师等考试的通知!

2022-11-29

各位考生: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综合研判,决定取消原定于12月举行的北京考区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等5项资格考试。  一、取消的考试为:北京考区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上述考试中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四、本年度已在北京考区通过上述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下一年度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须在规定缴费时段内进行网上缴费。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心战疫、共克时艰,感谢您对我市人事考试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咨询电话请拨打010-12333。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2022年11月29日关于取消北京考区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等5项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  1.2022年度12月北京考区取消哪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答:北京考区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通知中取消的北京考区2022年度5项资格考试,今年还会再组织吗?  答:本年度这5项考试不再组织。  3.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已取得的2021年及以前合格成绩如何管理?  答: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所报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 已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应如何办理考试退费?  答: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5.通知中的5项考试,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下一年报名参加北京考区该项考试时,是否还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答:本年度已在北京考区通过上述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下一年度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  6.本年度已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能否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答:全国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考生不能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7.如果今年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明年还能在北京考区报考吗,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吗?  答:这5项考试分为国家级和省市级两类。其中,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统计、社会工作者考试为国家级资格考试,符合明年北京考区报名条件和要求的考生,明年可以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省市级资格考试,符合当年度该项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可以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在考试成绩滚动期内,在北京考区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北京市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

【通知】北京发布取消中级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二级造价师等考试通知!

2022-11-24

各位考生: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综合研判,决定取消原定于11月26日、27日举行的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9项资格考试。  一、取消的考试为: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上述考试中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四、本年度已在北京考区通过上述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下一年度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须在规定缴费时段内进行网上缴费。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心战疫、共克时艰,感谢您对我市人事考试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咨询电话请拨打010-12333。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2022年11月24日关于取消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9项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1.2022年度北京考区取消哪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答:北京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通知中取消的北京考区2022年度9项资格考试,今年还会再组织吗?  答:本年度这9项考试不再组织。3. 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已取得的2021年及以前合格成绩如何管理?  答: 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所报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4. 已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应如何办理考试退费?  答: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5. 通知中的9项考试,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下一年报名参加北京考区该项考试时,是否还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答:本年度已在北京考区通过上述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下一年度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6.本年度已在北京考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能否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答:全国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考生不能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7.如果今年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明年还能在北京考区报考吗,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吗?  答:这9项考试分为国家级和省市级两类。其中,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版、通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计量师、监理工程师这7项考试为国家级资格考试,符合明年北京考区报名条件和要求的考生,明年可以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省市级资格考试,符合当年度这两项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可以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在考试成绩滚动期内,在北京考区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北京市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

【通知】2022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2-10-25

2022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1月5至6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知悉、遵守、执行本项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一、所有考生须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北京市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从考前第7日(10月29日(含))开始进行每日健康状况监测。二、所有考生考前7日在京备考,期间避免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保持考点——居住地两点一线。三、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体温检测低于37.3℃;(2)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显示核酸检测时间分别为0、1、2天均满足要求);(3)健康码为未见异常(绿码);(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7日内无京外行程记录;(5)本人签字确认的《健康状况承诺书》(参加第一科目考试时上交)。四、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服从考点疫情防控管理,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拒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视情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五、所有考生从进入考点到离开考点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查验身份时除外),并随时做好手部卫生。六、在考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考生,由考点研判是否具备继续参加考试的条件。七、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交谈、逗留,保持人员间距大于1米。八、境外、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九、建议考生在全部考试科目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十、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请于11月6日17时前在考区考试中心进行登记,并适时提交相关证明。经核实后按原缴费方式退费。十一、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即日起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成考成招栏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附件:2022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北京教育考试院2022年10月24日

【通知】2022年度山东考区疫情防控告知书-涉及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2022-10-20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山东考区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各项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考前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市。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参加考试的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以免耽误考试。    (二)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截图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均须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考生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为基准,请考生根据参考的考试科目数,提前复印相应份数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四)具有特殊情形的考生(详见“二、考生管理要求:(三)--(七)”),请咨询考点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按要求进行报备。(五)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生管理要求(一)考前7天内无省外旅居史、无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二)外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地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考试所在地后按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三)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风险地区执行。上述考生应提前向考点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考点所在地社区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考试,并于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含参照)以国务院客户端、“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四)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五)属于以下情形的,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1.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2.有中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3.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但不满10天者。(六)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七)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2.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3.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三、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四、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济南市  0531-82568205,82568206青岛市  0532-82680559淄博市  0533-3169575枣庄市  0632-3362789东营市  0546-6378688烟台市  0535-6683333潍坊市  0536-8221892济宁市  0537-2967978泰安市  0538-8298459威海市  0631-5226025日照市  0633-8777835临沂市  0539-8609927德州市  0534-7908100,7908101聊城市  0635-2189976滨州市  0543-8173697(中级安全)     0543-8173698(统计)菏泽市  0530-5310309附件:考生健康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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